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协同育人,助力实现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2〕2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定位合理,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核心专业原则上已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突出产教融合,专业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2.相关专业已经列入“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其中,有“国家级一流专业”的优先考虑。
3.合作企业(单位)资质良好。参与的企业(单位)主体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4.校企共建基础扎实。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拥有一支由我校教师和企业(单位)专家共同组成的、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企业兼职教师人数不少于学院在职专任教师人数,有一定的人才培养成效。
5.具有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有稳定的经费支持及政策扶持。
二、申报要求
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按照培育、立项和建设的原则,以学院为主体组织申报,鼓励符合要求、有基础的学院联合申报,每个学院牵头申报不超过1个,共立项3项。
三、材料报送
1.填写《长沙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附件2)和《长沙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申报书中所涉及成果的支撑材料,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协议、人才培养成效佐证材料、专业建设成果、科技研发成果、实践教学成果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合并成一个pdf,编排目录并标注页码);
2.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7月15日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qq邮箱。
联系人:袁老师 邮箱:382342158@qq.com
电话:0731-84261518 地址:长盛楼300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2〕2 号)
附件2:长沙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附件3:长沙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长沙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docx
附件3: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