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助推学校“三升三大”战略,深化“三全育人 五育并举”教育体系改革,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34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1.项目类型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五类二级。五类指:一是普通教育项目,面向除继续教育学院及公共外语教学部以外的全体教师和教学研究、管理人员。二是继续教育教改项目,即专题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问题,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三是公共外语类项目,面向从事公共外语教学的教师。四是课程思政专题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专业建设、课程方案、教材体系、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育人等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五是基础学科项目,涵盖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基础学科专项在以上学科范围内开展教改研究。此外,在第八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金奖和银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奖励推荐申报1个项目(不占学校指标)。二级指: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其中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总申报限额的30%(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我校推荐指标见附件2)。申报时不区分项目等级,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等级。
2.项目选题
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必须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出发,参考立项指南(见附件3),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展开研究。为加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提升项目的现实意义与实际价值,根据2022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会报告提出的教育教学思路,本次申报设置了项目选题,优先支持按选题申报的研究项目,项目选题为:
(1)深化“五育并举”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改革。主要包括:推动思政课向“大思政课”转变的研究与实践;将思政课堂融入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第一线的研究与实践;开展“红色大讲堂”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等教育教学全过程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思政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思政示范中心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一院一品”、“一校多品”体美劳育发展新局面的探索与实践;推动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的的研究与实践;开展“周末大舞台”、“艺术展览与鉴赏”、“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劳动日”等活动的探索与实践等。
(2)“四大协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要包括:产教协同、科教协同、创教协同、赛教协同育人机制的探索与实践;应用型高校产教协同(现代产业学院)育人的探索与实践;应用型高校科教协同育人的探索与实践;应用型高校创教协同育人的探索与实践;应用型高校赛教协同育人的探索与实践;“互联网 ”大赛(挑战杯及其他重要学科竞赛)融入专业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等。
(3)“五位一体”人才培养格局改革。主要包括: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的专业集群建设研究;现代产业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建设;一流本科专业与应用特色学科一体化建设研究;一流本科专业质量保障及评价的研究与实践;各类专业认证的研究与实践;校企合作优秀教材建设;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研究;“微专业”和“虚拟班级”教学改革;“两性一度”高质量“金课”建设;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研究型课程和综合性、探索性实验改革等。
(4)推进“四化”建设改革。主要包括:教学管理信息化的研究与实践;教学内容数字化的研究与实践;实践教学资源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教学环境人文化的探索与实践;线上教学资源库建设;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等。
(5)“四二一”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改革。主要包括:从学生、教师、督导、社会四个维度,以学生的“为人”和“为学”为两个评价要素,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导向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改革与实践。
(6)继续教育“两同两结合”体制改革(主要为“继续教育教改项目”参考选题)。主要包括:学历继续教育与全日制教育同校同质研究;校内本部培养与函授点办学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研究等。
3.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继续教育教改项目、公共外语类项目、课程思政专题项目和基础学科项目须在“项目名称”栏后注明。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推荐报省教育厅。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除主持人外应有2-4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本次不得主持申报项目。鼓励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等一线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报名参加教学竞赛的教师申报,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
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1.中期检查
凡已立项但不准备结题、且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9)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0)。
2.项目结题
申请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应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 (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改革实践类)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同时提供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学视频(1-2学时,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主持人),全课程教学设计详案和教学课件,典型教学案例3-5个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改革成效的相关材料。
2018年立项的项目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以上项目2023年评审结果为“暂缓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均予以撤项。从2024年开始,申报结题时凡超过研究年限(在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的基础上至多延长一年)的教改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
3.优秀典型项目征集
为更好的总结推广高校教研教改取得的典型经验,根据教育厅要求,需从2018年以来已结题的省级优秀教研教改项目中遴选推荐5个优秀典型项目。请有意向的项目主持人填写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11)、典型项目汇总表(附件12),项目简介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已立项项目统计
2018年以来凡已立项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都需根据项目状态(准备结题或在研),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7)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8)。
四、材料报送
《结题汇总表》和《在研项目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于2023年9月1日以学院(部)为单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其余材料于2023年9月10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申请书》提交一式三份、《中期报告书》、《结题报告书》(结题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典型项目成果简介》各提交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申请书或报告书封面复印件;纸质版《申请汇总表》、《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典型项目汇总表》各提交一式一份,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档压缩包以“单位名称 2023年省级教改材料”命名,内含申报、中期检查、结题和典型项目等四个文件夹,文件夹内每个项目以“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主持人姓名”命名,项目内材料以“项目名称 材料简介(申报书或结题报告/附件材料清单内容)”命名。
推荐立项项目和拟结题项目的主持人分别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扫描版上传到系统,系统网址为:,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00:00至9月25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联系人:袁老师; 地址:长盛楼3008;
电话:84261518; 邮箱:。
附件:1.湘教通〔2023〕234号 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2.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4.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5.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6.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7.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8.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
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11.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成果简介(样表)
12.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汇总表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3年8月9日
附件1-12.zip